彩虹貓
彩虹貓成立至今好幾個月了,而實際上,它是因烏漆媽黑而起的一個社團法人組織,沒辦法,只有成立合法的政府核可組織,所募得的款項才是合法的。不然,以烏漆媽黑來募款就已經可以了,怎又需要成立社團法人呢?那為什麼同為烏漆媽黑,一成立社團法人要改名彩虹貓呢? 哈哈,畢竟用烏漆媽黑來募款,想必會有些不知實情人士以為這是哪個斂財組織吧!只是烏漆媽黑還是我們主要活動的主軸,彩虹貓就是募款的合法來源囉!
加入這個團體,是因為Chester,撿到他想帶他去找主人,可是沒有晶片,最後就自己養,在這期間,在動物之家認識了台南縣關懷流浪動物協會的義工,姊姊很狂熱,便帶著我們一家投入,參與星期週末的義賣會和認養會,之後歷經一些事情,轉而加入烏漆媽黑至今,也三年有了。雖然我始終不是十分熱情的參與者,比起烏漆媽黑裡的狂熱愛貓義工們,但確實也不想離開這裡,一個提供許多可憐動物的庇護場所(不過他們現在是十分的幸福)。
為什麼救貓救狗,不加入其他團體呢?我想這是「人」與「動物」的差別,救狗與救人在很多時候常常是救狗比較值得!我們處於萬物的世界,存在的不只有人類,之於地球,我們是共同生存在其中,當然動物也是有權利自由地生存。只是義工當久了,總是遇到自以為是的人,把動物當成物品(好吧,沒錯,台灣的爛法律真的把動物當成物品)。但是我不能同意的是不把「生命」當成一回事的人,一個人是一條生命,一條狗也是一條生命,不是嗎?更何況人類有能力克服因難,是的,比起能力不若人的動物們本是如此。當然,理所當然加入烏漆媽黑。
其中,讓我不喜歡的是丟棄行為,一些飼主養久了因為某些原因不想養了,就隨意丟棄,早該知道狗的生命約15年,貓約10年吧,如果他是你的小孩,得了癌症或是斷了條腿,你會不想管了就丟嗎?還有的人是帶著小孩來丟的,小朋友,知道了齁,以後你爸媽要是生病了成了負擔,別客氣,像丟狗丟貓一樣載到荒野丟掉就好了。其實這有很好的解決辦法,上網po認養文或是找協會機構代養,定期匯入款項。
目前烏漆媽黑很完善,有兔園、貓屋、認養區、義賣區。分了很多區,貓咪情況許可下採放養,且有工作犬全天候守護園區。而義工們又點子很多,一直辦很多活動,真的很佩服!另外因為網路的關係,烏漆媽黑算是全台灣都有我們的會員,連義賣和送養會都可以辦在台中那麼遠的地方。只是目前我覺得民眾的認知還是不足,算是國內的保育教育尚未完善吧!絕育和施打疫苗都需要再推廣。大家都不把自己的寵物結紮,一不小心跑出去之後,可能會增加許多無辜的小生命,讓我們的TNR做的很辛苦。其實像是絕育方面,南部地區有黃淑郁老師專案,只要到與黃淑郁老師合作的醫院做絕育,飼主只需要負擔$300,其餘由黃淑郁老師募得的款項支出,很划算。除了替自已家的寵物做,家附近有野貓野狗的困擾的也可以借誘捕籠抓捕後結紮後原地放養,以「絕」後患。
最後,我想還是要大推彩虹貓(烏漆媽黑)的送養會。歡迎想養貓咪的朋友們來參觀!還另外買義賣品做做愛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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