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解書
和解書得來不易
記得昨天警員在我們離開交警隊時
還跟對方說
「要記得你有6個月的時間,可以提出傷害告訴,別讓自己的權利睡著囉!」
唉!
搞什麼阿!?
搞得我是殺人兇手似的
雖然之後那位好心的警員轉過頭來跟我說
「若你有受傷也是一樣啦,對雙方來說都是6個月」
但早就來不及了
我已受傷了
之後說服自己算了
自己也不是說沒錯
只有在心裡長嘆一聲表達強烈不滿
哎呀~
今天下午與對方約好看她復診
之後她說可以到保險公司簽和解書
「和解書」
其實我可以在昨天付完第一次的醫藥費就消失的
只是想說不想給對方付太多錢
就約到警局填寫備案
才會弄到今天這樣子
心裡怕對方家長來
要是氣呼呼的不認她女兒之前的帳
要我付出什麼條件的
那就是我自討苦吃了
對方家長來了,果真像她說的一般
很兇!
不過...咦?
從頭到尾都是對著她的女兒兇
嚇我一跳
女孩也滿懂事的
說自己也有錯
嗯!!
不錯不錯
不然要是哭哭啼啼地說我的不是
那這張和解書簽起來一定會像是張賣身契
就這樣
「.....,由雙方自行負責,不再追究,以下空白。」
簽完的瞬間
如釋重負
也佩服我們的效率
誰能想像這是在昨天早上發生的一件事故
不消兩天就解決的呢?
感謝感謝!
終於告一段落了...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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